我局将与WIPO共同为上述50家单位授牌◆■★★★■,并由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请指导上述单位认真做好建设工作◆■★,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四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0〕763号),第四批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WIPO和我局对第四批TISC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50家单位作为第四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正式运行。